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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部分地方未及时汇缴1.62亿玉树地震捐款

发布日期:2010-07-30访问次数: 字号:[ ]


                                                 2010-07-30 00:50: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国审计署公告指出,截至7月9日,中央及青海省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73.02亿元人民币,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06.57亿元。其中社会捐赠全国尚结存98.43亿元。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发现部分地方未及时汇缴捐款,涉及金额1.62亿元。

    中新社北京7月29日电 7月29日,中国审计署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公告显示,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拨付、使用和物资发放情况较好,在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告指出,截至7月9日,中央及青海省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73.02亿元人民币,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06.57亿元。其中,中央及青海省财政拨款中,已用于抢险救灾、灾民过渡安置、公路等基础设施应急抢修、疫病防控等方面支出23.90亿元,尚结存49.12亿元;社会捐赠救灾款物已支出8.14亿元用于应急抢险,全国尚结存98.43亿元,将按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捐赠者意愿安排使用。

    公告中同时提到,在社会捐赠的106.57亿元的款物中,境内捐赠102.85亿元,港澳台地区捐赠2.73亿元,国际组织和海外华侨等国外捐赠0.99亿元。

    公告透露,此次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发现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审计机关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迅速整改,截至7月22日,已汇缴1.26亿元。目前,应缴未缴的地方正在抓紧汇缴剩余捐款。

    中国审计署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开展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重点审计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情况和效果。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石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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