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的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事项的说明 (一)根据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2006-2008年度税款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共计应补交税金9,969,229.26 元。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证监公司字[2009]32号《关于责成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公司前期重大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差错主要如下: 1、账龄分类不准确。2008年因多列"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多提坏账准备86万元。 2、债权投资延迟转入其他应收款而少提坏账准备。2008年公司将对穿紫河治理工程债权投资3,083.26万元从"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1年以内"计提坏账准备215.83万元,但该项投资在2006年就已到期,公司未及时转入"其他应收款",由此导致2007年少提坏账准备308.32万元、2008年少提坏账准备92.50万元。 3、对湖南华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悦酒店)股权投资损失核算有误。因华悦酒店以提供3层楼的使用权(折价150万元)作为固定回报,公司以前年度对该项投资一直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公司于2006年1月与湖南省直公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投资补充协议书》,约定共同承担华悦酒店经营亏损,并于2008年按持股比例享有华悦酒店的净资产与投资账面价值差额计提了994.38万元的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该项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由此多计2008年亏损812.88万元,少计前年度投资损失812.88万元,其中少计2007年投资损失236.11万元。 4、冲减以前年度多提土地增值税未追溯调整。2008年金恒房地产根据税务师事务所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调减金色晓岛西区多提的土地增值税2,231,755.98元并全部冲减了当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但其中属2007年多提的792,059.54元、2006年多提902,443.69元、2005年多提518,196.98元。 5、跨期列支审计费用和工资支出。公司总部在2008年管理费用中列支了2007年和2008年审计费各70万元,常德精米厂在2008年管理费用中列支了2007和2008两年的绩效工资,应将2007年的绩效工资262,794.00元调整计入2007年。 二、差错更正影响金额 (一)根据常德市税务局稽查局的要求,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税种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小计 营业税 120,237.51 58,944.15 343,045.51 522,227.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346.56 73,736.88 29,545.09 118,628.53 教育费附加 6,842.43 31,694.05 19,391.18 57,927.66 企业所得税 409,312.74 413,391.32 3,849,128.64 4,671,832.70 个人所得税 470,857.89 680,795.12 930,803.56 2,082,456.57 房产税 396,160.85 341,867.82 718,926.96 1,456,955.63 土地使用税 103,246.07 79,529.90 253,026.35 435,802.32 印花税 63,970.91 92,675.06 151,042.50 307,688.47 土地增值税 1,563.21 235,345.00 78,462.00 315,370.21 车船税 160.00 180.00 340.00 合计 1,587,698.17 2,008,159.30 6,373,371.79 9,969,229.26 (二)对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证监公司字[2009]32号《关于责成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中关于会计核算方面,对于"账龄分类不准确"和"债权投资延迟转入其他应收款而少提坏账准备"的前期差错,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了2009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具体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其他应收款 -3,148,238.00 应交税费 9,969,229.26 未分配利润 -3,124,804.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19,261.41 少数股东权益 -398,205.85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83,143.99 管理费用 1,091,005.37 资产减值损失 -9,878,875.43 投资收益 -1,815,068.31 所得税费用 3,849,128.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24,893.48 少数股东损益 -184,364.36 年初未分配利润 -13,344,154.89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此议案已于2010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现行会计处理制度的规定,亦有利于公允列报各期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该事项没有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监事会认为:本次针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是恰当的,有利于公允、准确的列报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 |